近日,家住上海浦东金桥地区的张先生为了把手中的一套二手房卖掉,采取了自己的促销行动。他在中介店打出广告,声称“凡有意购买自己这套房子的人,经过买卖双方确认,买家可以免费试住一周”。这样,张先生也许就成了上海第一个提供试住服务的卖房人了。
根据张先生提
供的“促销方案”,如果买家在7天之内签定购房合同,那这7天完全免费;如果超过7天,双方签署租赁合同,合同最长60天,双方按照约定的日租金,买家此时就是租客,租赁合同到期后,买家必须做出是否购买的决定,如果购买,前期的租金减半计算为购房款;如果决定不购买,则支付全额租金,合同结束。买家在试住前需交纳3000元押金。试住期间除物业费由卖家承担外,水、电、煤和电话等费用由试住者承担。
年关将至,各个商场促销手段大家见怪不怪了,但是房子也能免费试用,确实在当地引起了一些反响。张先生说,广告打出去10来天,几乎每天都有电话询问,目前还没有明确表示要试住的买家。
中介公司表示,这样的委托方式确实是第一次碰到,也许这也是在楼市成交清淡的情况下,上家的无奈之举。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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