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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昨日告诉记者,折断伤人的路灯已经被更换 |
新闻核心
“天塌了,当时砸得我就以为是天塌了。”昨天下午,说起自己离奇受伤的经过,65岁的刘女士不断重复这句话。今年8月31日上午8时许,刘女士提着包子、稀饭往家走时,一根拉着广告横幅的路灯灯杆突然折断,不偏不倚“击中”刘女士头顶,将她砸倒在地,包子和稀饭洒了一地,刘女士随即被120急救车送进医院。
出院后,刘女士开始为自己的受伤“讨说法”,路灯管理者青岛市路灯管理处认为,灯杆折断,违规挂上的广告横幅兜风是主要原因,因此该由横幅“主人”勇琦鑫美发沙龙赔偿,但勇琦鑫则认为虽然横幅违规,但不至于将路灯灯杆拉断,因此拒绝赔偿。刘女士无奈将双方一起告上法庭,记者昨日从市北法院了解到,该院已受理此案,择日将开庭审理。
现场回顾
走在路上“天塌了”
昨天下午,在浮山后四小区同安路上,65岁的刘女士将记者拉拉自己被砸伤的位置回忆当时的情况。据刘女士介绍,8月31日上午8时,自己到附近市场买了包子和稀饭准备回家吃早饭,快走到勇琦鑫美发沙龙时,路边一根路灯灯杆突然折断,向自己砸来。
“我还没来得及躲闪,灯杆就砸到我头上了。”刘女士告诉记者,灯杆正砸在自己眼角附近,把她整个人砸倒在地,手里的早饭洒了一地。躺在地上的刘女士被砸得稀里糊涂,还以为是“天塌了”。
路边行人赶紧拨打110、120,将她送到附近的浮新医院,经医生诊断,刘女士为脑外伤、软组织挫伤,在医院救治12天,花了近3000元医疗费。
讨说法被“踢皮球”
刘女士出事后,家人找到“肇事”路灯灯杆,发现它是由一粗一细两段灯杆联结而成,细灯杆插入粗灯杆四五厘米,中间用水泥粘合,而且“肇事”灯杆上还挂有勇琦鑫美发沙龙的广告横幅。“我认为路灯管理处应该为此事负责。”刘女士的女婿付先生告诉记者,根据他的调查,8月份青岛刚刚经过“麦莎”台风,埋灯杆的地面已经出现裂纹,“路灯管理处没有尽到维护的责任。”付先生认为。
付先生找到路灯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要求赔偿,但对方认为,广告横幅兜风导致灯杆断裂,让付先生找勇琦鑫赔偿。付先生找到勇琦鑫美发沙龙,对方认为“横幅再兜风,也不至于把路灯拉断了”,认为还是应该由路灯管理处负责。由于双方均不肯承担赔偿责任,刘女士无奈将两家单位一起告上法庭。
户外广告违规,拆除!
记者在采访市路灯管理处黄处长时了解到,勇琦鑫美发沙龙设置的广告牌根本不符合相关规定,美发沙龙也在9月份受到市北区城管部门的处罚。那户外广告应该如何安装,违法灯箱又该如何处理?昨天记者咨询了市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谭先生告诉记者,全市户外广告由青岛市户外广告联审办统一管理,一切没有证件私自安装的广告,责任单位都必须受到处罚,广告也必须拆除。
执法人员表示,安装户外广告首先需要向市户外广告审批部门提交申请,由负责专门负责广告屏体的部门审核其申请材料。之后,还必须由专业人员现场勘察,判断其实际广告屏体是否影响了交警部门的信号灯、会不会出现光污染或遮挡了标志性建筑物等等。只有通过所有相关部门汇审合格的申请才能通过审批,颁发允许安装的许可证。
“所有没有许可证的广告屏体都必须坚决拆除。”执法人员表示,城市行政管理局对户外广告有着严格的查验标准,凡在查验过程中无法出示许可证,调查确为无证广告的都将视为违法广告,除对擅自安装广告屏体的责任单位罚款外,城管部门还将勒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在限定期限内仍然未拆除的,可采取强制措施强行拆除,并没收或追加罚款。而记者随后从青岛市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办法中查询到,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责令限期拆除清理,并按每平方米五十元至一百元处以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对违反工商行政、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和道路交通安全等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工商、规划、市政、公安等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分别进行处罚。
声音
俩被告均喊“冤”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青岛市路灯管理处黄处长,他告诉记者,虽然是路灯灯杆砸到刘女士,但根据他们掌握的情况,路灯灯杆之所以断裂,是因为当天风力较大,路灯灯杆上违规悬挂的广告横幅兜风,才将路灯灯杆拉断。“我们认为勇琦鑫应该为此事负责。”黄处长说。昨天晚上,记者查阅8月31日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当天天气为“多云转阴有小阵雨,南风4到5级,转5到6级。”
“既然已经告到法院,就等法院判决吧。”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勇琦鑫美发沙龙,该沙龙内一名女青年表示他们对此事不想再表态,但最终她还是忍不住说了句“横幅怎么也不可能把灯杆给弄断了啊,还是灯杆有问题。”记者随后了解到,这名女青年就是勇琦鑫的负责人张小姐。
律师说法
据源丰律师事物所赵振雪介绍,根据民法通则推定过错责任的原则,在建筑物、悬挂物等公共设施出现伤人情况时,应该由其管理人或所有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相关责任人能证明自己并无过错,则不不需要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