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相识一天即发生性关系因对方索钱起杀心 这名广州体院大三学生认罪态度较好被轻判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大三学生约会仅相识一天的女网友,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女方却提出要钱,大学生竟怒而杀人。日前,这起广州体育学院大学生杀人案有了一审结果,因认罪态度较好,广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林
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赔偿被害人家属10余万元。
据了解,今年22岁的林进是广东廉江人,在广州体育学院读大学三年级。据林进供认,去年12月3日,林进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被害人欧阳某某,两人随后互相留下联系电话。第二天,林进与欧阳某某联系提出想见面,欧阳某某答应后,双方约定在欧阳某某的住处见面。
当天下午,林去到欧阳某某租住的天河石牌出租屋。据林进交代,在出租屋内,两人谈话不久就发生了性关系。完事后,欧阳某某突然提出要林给她200元,林进很不高兴,说是朋友关系怎能提“钱”,欧阳某某不理,自己起身打开林进的钱包准备拿钱,林进一把抢过,双方就此发生争执。在争执中,恼怒不已的林进用双手掐住欧阳某某的脖子,当看到对方脸色变白后,又拿起旁边的枕头捂住她的口鼻,一直到欧阳某某不再挣扎为止。
在确认欧阳某某死亡后,林进先是删除了欧阳某某电脑上网上的聊天资料,随后带着欧阳某某的手机、钱包及像册锁门离去,后来又将手机送给自己的女友刘某。警方后来根据丢失的手机循线抓住了林进。
今年7月14日,该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林进在全部承认杀人事实的同时,为自己辩解是受凶杀电影、电视所影响,加上学习压力比较大,请求法院轻判。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林进被抓获后主动供认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决定酌情从轻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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