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之后,家住浮山后四小区的李峰(化名)屡屡接到以前经理的恐吓电话,担惊受怕的李峰昨天拨通了早报服务热线82881515说:“我以前在公司工作时,结交了许多客户,当我辞职后,这些客户渐渐地与以前的公司断了业务来往,而此前的经理却认为是我在背后‘捣鬼’。无论我怎样解释,对方就是不听,我该怎么办?”
工作不顺心辞了职
两年前,李峰到我市的一家报关公司工作,由于工作努力,他结识了10多家国内客户,业务量居公司员工首位。李峰因此很受公司经理的重用,成为部门负责人。今年10月,李峰因薪水问题与经理发生了争执,二人的关系越来越紧张。“由于工作不顺心,我辞去了原先的工作,另找了一家公司继续从事报关工作。”李峰说,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个举动激怒了原公司的经理。
原经理指责“挖墙脚”
两个月后,李峰突然接到了原公司经理打来的电话。“原经理指责我‘挖墙脚’,将原先公司的客户拐跑了。”李峰说,他感到非常冤枉,因为原先的一些客户都是自己的熟人,自己“跳槽”后,他们也纷纷另找其它公司做代理,但无论李峰怎样向原先的经理解释,对方就是不听,并扬言要“报复”。最近几天来,李峰又连续接到原经理打来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恐吓说,如果李峰再“捣鬼”,就找人收拾他。“我已经向警方报警,但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办法,我应该怎么办?”李峰说。
若没约定可去告他
“李峰完全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昨天,山东源丰律师事务所的赵振雪律师介绍说,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李峰原先从事的工作如果涉及到原单位商业利益或秘密,双方应提前在合同中加以约束,如果李峰与原单位没有合同约定,那原单位负责人无权干涉李峰的行为。“李峰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等方式搜集原经理恐吓自己的证据,如对方情节恶劣,李峰可将证据提交给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原经理的相关法律责任。”赵律师说。记者
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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