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日前下发《关于公布青岛市第一批企业年金试点企业和年金业务试点金融机构名单的通知》,确定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等75家为我市第一批企业年金试点企业,并确定10家单位为首批开展企业年金业务试点的金融机构。
据了解,我市第一批企业年金试点企
业共涉及职工35333人。根据规定,这些企业可从2005年1月1日起建立企业年金,并可依照此前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依照国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有利于吸引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促进金融市场发展。
上述《通知》规定,获得国家劳动保障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并在我市报备开展企业年金业务试点的第一批金融机构共10家,即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交通银行青岛分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本报记者
刘芳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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