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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某(中)在监狱中被宣判加刑 |
6年前,不满18岁的欧某因
连夺两条人命,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4年前,欧某凭借良好的表现被减刑至有期徒刑20年。两个月前,欧某突然驾驶监狱内的电瓶车冲向监狱北门企图越狱被抓获。昨天,欧某被李沧区法院以逃脱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与前罪合并执行20年。
17岁杀人被终身监禁
1998年,在崂山区一家采石场打工的欧某与老板彭某因工资发生矛盾,欧某对老板怀恨在心,与同伴商量后决定报复老板。当年2月14日晚上,欧某将老板骗到石场内的大货车边,谎称油箱漏油,趁彭某低头检查时,欧某用木棒猛击彭某头部,将彭某当场打死。随后,欧某又用同样的方式将彭某的母亲杀害。惨案发生后,欧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企图越狱时捅伤4人
服刑期间,欧某曾在2001年11月7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20年,在许多人眼中,欧某已经有了希望。今年10月9日下午,正在监狱服刑的欧某突然爬上停在监狱内第五监区车间门口充电的电瓶车上,发动车子后,欧某驾驶着电瓶车直冲监狱北大门。当电瓶车行至距离第二监区车间门口时,被服刑人员展某、李某等人发现,几人立即上前劝阻。可是欧某非但没有主动停车,掏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自制尖刀,先后将展某等4人捅伤。最终欧某的越狱计划没有得逞,被闻讯赶到现场的监管人员当场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