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曲某夫妇从刘某手里购得青峰路上一套网点房,可是其中的4万元房款却拖着始终没有支付,刘某索要多次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上,曲某夫妇拿出一张购房时的欠条,上面的确写明自己欠钱的数额,但同时注明,因为房屋内有一条变压器拉线,从网点房外穿过房顶延伸至网点房地面,影响了正常经营,因此刘
某必须在一个月内将拉线移走,线何时移走,房款何时交齐。
法院审理认为,拉线当初的确影响了网点房的正常使用,但如今曲某夫妇已经开始使用该房,拉线也已经由曲某夫妇自行处理过了,因此影响已经消除。因此,李沧区法院作出判决,曲某夫妇应立即支付房款。(记者
于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