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女儿出国后,暂住在老年公寓里年近八旬的李大爷感觉不适应,他多次提出回家的要求,但因老年公寓工作人员无法与他的女儿取得联系,因此不同意。“老人入住时,我们曾与他的女儿签了协议,如果我们让他回家,将出现违约的情况,这可让我们如何是好?”昨天,在李沧区经营一家老年公寓的张女士拨通早报服务热线8
2881515反映了这个问题。
据张女士介绍,半个月前,一名女士带着父亲来到老年公寓说,她准备到国外工作,因此将老人送到老年公寓暂住。“这名女士跟我们签了协议,约定老人必须在老年公寓中居住,如果出现走失等意外情况,老年公寓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张女士说。
李大爷住在这里后一直郁郁寡欢,近日,他以不适应老年公寓生活为由,几次提出离开。张女士曾多次寻找李大爷的女儿,但都没有联系上。昨天上午,李大爷因为琐事与服务人员发生争吵后,收拾了行李找到张女士表示坚决不住老年公寓。“经过我一再劝说,李大爷终于消了气,但他还是要回家,这可怎么办啊?”张女士说,虽然自己与李大爷的女儿有协议在先,但她不能拴住李大爷。
张女士怎样才能既不违约,又能让李大爷获得“自由”?读者可拨打早报服务热线82881515提供好办法。(记者 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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