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楚天都市报》等媒体报道,2000年6月,荆州市民政局原副局长易先华家被盗26万余元,但其家人报案称只被偷了5万元。2004年,这名小偷因另案被抓获,对在易家偷窃26万余元的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随即展开调查。近日,易先华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该市中院受审。 &
nbsp; 平常人家倘若被盗,一般都会马上报案,实话实说以求早日追回自己的血汗钱。可有些人被盗了,即便勉强报案了也支支吾吾,偷偷盼着这样的案件成为死案,破不了才好。为何这些人会有如此反常举动?道理很简单,被盗的都是些见不得光的钱。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此贪官落马,小偷可记“头功”。但人们在庆幸贪官落网之余,是否也会有几分后怕呢?小偷是4年后因为别的案件落网的,倘若他没被抓获或被抓获了拒不交代当初盗窃一案,是否这个易先华现在还安坐官位呢? 让小偷抢得头功从某个角度来说,也是有关方面的尴尬:难道有关方面在这至少4年时间里就没有发现贪官的一点蛛丝马迹?到底是这个贪官隐藏太深,还是有关方面监管不力? 其实这样的事情早已不是新闻了,而且除了小偷之外,情妇等也往往充当为挖出贪官立功的角色,例如因为不满“待遇问题”向有关方面举报等。 当然,能从一桩普通的盗窃案挖出一个贪官,这说明有关部门还是能够一有线索就追查到底的。不过笔者在想,潜伏的贪官们见到屡有“前辈”栽在小偷手里,肯定会及时总结经验,加大防盗力度。所以,以后恐怕就很难再指望小偷频频提供线索了,而这也就对我们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朱慧松《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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