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车匪路霸专门抢劫冀F运煤车辆,一年内作案55起,抢劫77万余元。近日,山东潍坊中院依法公开宣判了这起犯罪团伙特大抢劫案。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月至2005年1月,被告人张威等人认为挂有冀F车牌运煤车辆带有大量现金,便交叉结伙,先后窜至庆云县、德州市、淄博市、潍坊市等地,以车被刮、配货等为名
拦截过往运煤车辆,采取用扳手、刀、铁锤殴打、恐吓等手段,抢劫作案55次,受害人达115人,抢劫人民币773796余元、手机70部。其中,被告人张威参与全部作案,并致二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威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系流窜作案,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必须依法严惩。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判处被告人张威死刑;另外,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通讯员
张长秀 王宝成 记者 刘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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