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9日讯(记者王振国)9日,第二届全省半岛城市群(8+2)旅游合作会议在济南召开。我省半岛城市群所属的济南、青岛等八城市及泰安、济宁共十个城市的旅游局共同签署协议,十城市共同提出,将推进半岛城市群旅游合作,推进无障碍旅游区建设,共同塑造区域旅游品牌。
在9日举行的会议上,半岛城市
群(8+2)形成《山东半岛城市群(8+2)旅游合作协议》,该协议提出,半岛城市群各城市轮值牵头以半岛城市群的名义,对国内外统一宣传促销,共推旅游品牌,联合推出半岛城市群特色旅游线路和精品线路。半岛城市群各城市将创造条件,对组织包机、专列或大型境内外团队走半岛城市群特色线路的旅行社给予奖励。
该协议规定,半岛城市群旅游景区(点)对各城市的旅行社和导游员在门票优惠、导游进入景区、导游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
半岛城市群(8+2)各城市将整合利用旅游资源,各城市间就同类资源联手打造旅游品牌。积极鼓励本市投资商到其他城市投资开发旅游项目,建设旅游服务设施;鼓励其他城市投资商来本市投资建设旅游项目和旅游服务设施,有关城市要提供优惠便利政策,在项目落地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吸引和支持其他城市到本市开展特色餐饮、娱乐、旅游商品等项目的开发建设。
按照该协议,半岛城市群各城市将建立半岛城市群安全协调制度,共同做好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建立投诉联网工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建立半岛城市群旅游投诉72小时反馈机制,共同进行游客的投诉处理工作。半岛城市群等10城市还要建立旅游信息平台,完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推广山东旅游呼叫中心(96625),建设旅游信息交流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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