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文在《龙虎人生》中
有关电视连续剧《龙虎人生》剧组在四川阆中市拍摄时与某报记者陈勇产生纠纷一事,当地警方已经作出处理。记者今晨见到了警方对这一
事件的治安调解书,调查结果实际上证明了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所谓“王志文殴打记者”是一条假新闻。为此,剧组昨天也发表了关于“王志文打记者事件”的声明,对有关这一事件的误传进行澄清。
警方调查结论
当地警方对这一事件定性为治安纠纷,警方作出了如下案情记录:“2005年11月27日下午5时30分许,陈勇在‘龙’剧组下新街拍摄现场拍摄照片时,被‘龙’剧组演员王志文认为陈勇在对其拍摄,双方发生纠纷。后陈勇到杜家客栈找王志文理论时,被‘龙’剧组工作人员陈斌阻止,遂双方发生抓扯,致双方相互伤害,并造成一定的物质损失。经前期调查,此案属于治安纠纷,故进行治安调解。(注:双方抓扯时王志文并未在场)。”
与王志文无关
剧组昨天的声明说:“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查明认定的事实,有的媒体报道的‘打人事件’实际是在演员王志文反对记者陈勇对其拍照以后,陈勇先离开现场后再率妻子宁凤等人到剧组所在地找王志文‘理论’,被剧组工作人员制止时,与剧组工作人员发生抓扯,相互伤害,双方发生损失。公安机关认定,发生治安纠纷时演员王志文并不在现场。有的媒体有关‘王志文打记者’的报道是没有根据的演绎和想象。”
剧组根据公安机关调解确定的“补偿剧组人员陈斌和陈勇发生抓扯时个人损失的差额数”原则,对陈勇妻子宁凤与剧组工作人员抓扯时损坏的眼镜予以金钱补偿,这是剧组的善意表示,该补偿与演员王志文个人无关。
炒作愚弄公众
剧组在声明中表示,对王志文能严格遵守“不允许演员私下接受或配合拍摄”的剧组纪律,在事件中反对和制止拍摄的表现予以充分理解。剧组特别对王志文在事件发生后,始终能保持沉默,不参与、不回应媒体炒作,支持剧组依法解决纠纷的职业操守表示赞赏。
声明中还说,影视剧组在维护现场拍摄秩序时,与过度热心的观众和未经许可的记者发生些许摩擦甚至纠纷纯属正常,而剧组依靠法律或调解处理解决纠纷,是惯常途径。剧组理解记者有其报道特权和便利,但对违背事实、夸大事态的“王志文打人”等利用演员名誉愚弄公众的炒作表示遗憾。
没有所谓约定
就警方的处理结果,记者打电话给这一事件的当事人陈勇,他表示自己已经撤诉,并接受警方对双方的调解。记者问,王志文究竟是不是真的打了他,陈勇说:“这不好说,因为警方已经调解,双方约定不对外公布和解内容。”记者看到了陈勇本人和他妻子宁凤在警方治安调解书上的签名和手印。
记者随即采访此片执行制片人钱青青,她说,现在还有假消息说王志文已经私下道歉并与陈勇握手言和,这纯属子虚乌有。王志文既然没有动过手,就不存在道歉。实际情况是,陈勇称他很崇拜王志文,看了他许多戏,要求与王志文见面。但王志文对他肆意编造假新闻的做法十分反感,拒绝与他见面,更谈不上道歉。双方也没有像陈勇所说的所谓约定,即不对外公布和解内容。剧组认为,公开调解内容,有助于澄清误传。本报记者俞亮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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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阆中市公安机关对这一事件的治安调解书(由剧组执行制片人钱青青和陈勇及其妻子宁凤签名)确认如下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条规定,经主持人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双方达成相互谅解。2.双方立即停止新闻媒体炒作。3.陈勇到阆中市人民法院撤诉。4.双方费用相互品迭后,由“龙”剧组补偿陈勇费用800元。5.本调解为一次性调解。
责任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