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联通收取了费用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什么会出现“黑收费”现象?在这些事件中,信息服务的供应商(SP)与信息服务的实现平台(联通或中国移动这样的运营商)分别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他们之间是如何合作的?《中国经济时报》近日做了比较详尽的披露。
由这篇报道,笔者想起《新华每
日电讯》早在5月16日就曾经披露,今年年初以来,不少呼和浩特市移动手机用户反映:自己从来没有办理过“移动梦网”服务,但每月缴手机话费时,经常会有几元到近百元不等的梦网费。记者经调查了解到,目前像这样坑害消费者的常用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强行定制,二是引诱定制。
出现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首先在于信息服务商掌握着技术的主动权,可以利用技术给用户设置陷阱,而用户却不知、不能消除这些陷阱;其二,是信息服务商与运营商联手,不仅获取大量的用户号码资源,而且还为他们代收信息费,使行骗行为“如虎添翼”。
按说,作为公用企业,运营商在服务价格等方面受到国家的控制,只能通过扩大用户群来发展业务。但是事实上,出于赢利的动机,他们还会借各种机会,在不受政府价格管制或管制不严的增值服务等领域,设法为自己谋取额外利益。类似移动梦网这样的信息服务商,本来与运营商是完全不同的利益主体。但是,运营商却可以通过与其联手合作,默许或涉嫌默许移动梦网的种种强行定制、引诱定制行为,赚取本业之外的收益。
如今,通过电子信息渠道诱人消费的现象很多。目的只有一个,想尽办法让你“误打误撞”。他们利用电信运营商的用户网络,利用用户常常认不清这些陷阱糊里糊涂交钱的现状,大量赚取黑心钱。目前,为运营商提供信息服务的供应商,利用掌握的手机号码资源,在用户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强行地给用户定制并提供服务,从而明目张胆地收取费用,用户防不胜防。各类供应商及其全国各地分销商,恐有成千上万家,其诱人钱财的能量是相当惊人的。
遏制这种欺骗行为,笔者以为不能仅仅依靠行业自律与行业执法,因为行业监管者较多注重的是如何确保本行业的发展,如何保护本行业企业的利益,对保护其他行业或消费者的利益重视不够。因此,还需通过独立于行业之外的专门立法,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技术弱势”、“知情弱势”、“维权弱势”,明确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申诉权。比如,信息服务的定制,就有必要实行“书面合同或电子签名才有效”的新规定,而不能按照目前这样,用户很容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引诱定制,再通过运营商的“打包收费”,让用户糊里糊涂地掏钱。此外,行业不正之风如此坑害消费者,有关主管部门该出手时也要出手治理。
马龙生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