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8日,中国篮协公布了对黑龙江辰能队苗立杰和吉林澳华队杨力的处罚通知,苗立杰被停赛4场,罚款6000元,同时黑龙江辰能俱乐部也被罚款2000元。杨力罚款3000
元、停赛2场的处罚(第9、10轮),给予吉林澳华俱乐部罚款2000元。
在12月6日第8轮黑龙江辰能对吉林澳华的比赛中,出现了苗立杰与杨力发生冲突,致使比赛中断约4分钟。
附 中国篮协处罚文件全文
体篮字[2005]614号
各赛区、各俱乐部:
在2005-2006中国女子篮球甲级联赛12月6日第8轮黑龙江辰能对吉林澳华的比赛中,出现了双方运动员打架事件,致使比赛中断约4分钟。
当比赛进行至第三节5分39秒时,黑龙江队17号王微从后场运球向前场推进,被吉林队7号杨力阻拦,裁判员及时宣判了犯规。这时,黑龙江队14号苗立杰极不冷静地跑到中场质问杨力动作过大,彼此发生口角、推搡动作,随后,苗立杰首先动手打了杨力,杨力还手。裁判员迅速将双方运动员分开,并取消了黑龙江队14号苗立杰、吉林队7号杨力比赛资格,比赛继续进行。
由于运动员的不良行为致使比赛中断,引起社会舆论和球迷的强烈不满,给女篮联赛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苗立杰身为国家队队员在比赛中不冷静,首先动手打人。在此次事件中应负主要责任。为严肃联赛纪律,教育运动员,经研究,根据《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给予黑龙江队14号苗立杰罚款6000元、停赛4场的处罚(第9、10、11、12轮);给予黑龙江辰能俱乐部罚款2000元;给予吉林澳华队运动员杨力罚款3000元、停赛2场的处罚(第9、10轮);给予吉林澳华俱乐部罚款2000元;
希望各参赛队、各俱乐部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对教练员、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切实以联赛的“三个服务”为宗旨,共同维护联赛秩序,树立联赛良好的社会形象。如今后再发生类似事件,我们将按照有关纪律处罚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责任编辑:屠筱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