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由中国专家首次采用定量方法对地下金融现象进行调查课题结果显示,目前中国地下信贷规模已近8000亿元,地下融资规模占正规途径融资规模比重平均达到了28.07%。
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资助下,最近完成了一项有关中国地下
金融规模与宏观经济影响的课题,课题组对中国20个省份的地下金融状况进行了实地抽样调查,并对各地区地下金融规模、农村地下金融规模和中小企业非正规融资规模进行了基本判断。
据课题负责人、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李建军称,调查测算的结果显示,目前中国的地下信贷规模介于7405亿元至8164亿元之间,地下金融规模平均指数已达28.07,也就相当于地下融资规模占正规途径融资规模的比重为28.07%。如果考虑到这个指数只是20个被调查省份的平均值,有一定误差,若将5%的误差率纳入指数,由此测算出中国地下金融规模指数区间应该为26.73至29.47。此外,地下金融规模测度结果反映出,近年来中国广义货币中约有3%至4%被地下部门占用,在货币币值不稳定时,地下货币资金的规模有扩大的趋势。
为了尽可能保证调查的准确性,中央财经大学的这项课题组分76个独立小组,分别对20个省、82个市(县)、206个乡村、110家中小企业和1203位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实地的访问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目前中国的中小企业中约有三分之一强的融资来自于非正规金融途径,而农户中也只有不到50%的借贷来自银行、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途径获得的借贷占农户借贷规模的比重超过了55%。在中国,越是经济不发达地区对地下借贷的依赖性越强。
李建军说,如果从中国目前的法规界定来说,正规金融以外的金融机构与金融活动,无论是合理的非正规金融,还是带有经济犯罪性质的“黑色金融”,都可以称为“地下金融”。在中国,地下金融活动的典型形式是间接金融,以合会等民间借贷为主,非金融企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也属于此类;而直接金融活动主要是企业、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通过非法募集股份、发行债券和彩票、私募基金等进行融资。
专家认为,中国长期采取的金融抑制政策,包括汇率、利率管制和政府在金融资源分配中的所有制偏向等因素,是导致地下金融膨胀的重要原因。与此同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日益充沛的民间资金供给也成为地下金融发展的“催化剂”。地下金融中,一部分民间金融的存在对促进市场机制发育、弥补正规金融的不足和促进金融机构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地下金融长期存在削弱了金融宏观调控的力度,并且其中潜伏着不可预测的金融风险。 王丽
刘军 陈忠华 新华社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