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6日电
李金斗事件余波未平。据上海《新闻晨报》报道,昨日,某网站又出现了一条以5元一张的价格叫卖《李金斗老师长春嫖娼录像》的信息。一网名叫“北极熊”的男子表示,他将把这张DVD中的内容放到网上,供大家免费下载。对此,长春市二道区检察院否认了作为重要物证的录像,被人盗录的可能性。
记者昨天在某网站上看到这条叫卖信息:“转让《李金斗老师长春嫖娼录像》1DVD,价格:5元,QQ::45978*****”。在对方的网络注册资料上,记者看到:真实姓名:liujian,年龄:28,性别:男,城市:北京,网名:北极熊。
随后,记者通过这位自称“北极熊”的男子留下的QQ号和他取得了联系。该男子表示,这部DVD现在正在出售,但是要买家自己去取,取货地点在北京中关村。记者问他,如何才能证明他的确有“李金斗老师长春嫖娼录像”的DVD时,对方回答说:“过些天我会把它发布到网上,供网友免费下载,到时再给你地址。”
记者问他这么做的意图时,该男子表示:“娱乐圈不就是供人娱乐的吗?”他拒绝透露该DVD的来源,只说:“想想现在是什么时代?信息时代!电子信号是以光速传播的,具体什么途径不能告诉你。DVD是韩国LG公司制作的,保证质量,你在外地,就等着下载吧。至于内容……你看过就知道咯。”记者问他,能不能现在就传一份DVD文件过来时,遭到了他的拒绝,“现在不行,我跟网站的广告赞助商还没有谈好。”随后,该男子称有事,就下线了,记者试图要他的电话,但他拒绝透露。
报道说,“李金斗老师长春嫖娼录像”是目前法院审理案件中非常重要的物证,如果真的如这名男子所说,已经流传在外,并即将公诸于众的话,将对法院的审理工作带来不可避免的麻烦。
对此,记者昨日采访了负责办理此案的长春市二道区检察院。该院公诉科两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负责“敲诈李金斗案件”的办案人员现在不在。对记者反映的网上出现了叫卖《李金斗老师长春嫖娼录像》一事,他们当即表示绝对不可能,在他们办案过程中绝对不可能出现这种问题。
那么,如果“北极熊”真的擅自出售或免费传播“李金斗老师长春嫖娼录像”,他的行为会不会触犯法律呢?上海震旦律师事务所的王一秋律师就此表示:“如果他真的有这样一张DVD,不管通过什么途径散布了出去,首先,他肯定侵犯了李金斗的名誉权,而因为录像涉及到‘嫖娼’等内容,所以他的行为属于传播黄色信息罪,具体会判多少年,要根据他的销售量以及网站的下载量来确定。”(曾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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