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网络上的熟人却在网下盗窃、诈骗,近日,市南法院对两起盗窃、诈骗网友的案件宣判。“近年来这类案件不断发生,不断有人上当,网民应该认清网络,别盲目信任。”法官提醒。 29岁的宋某在网上人气很旺,因喜欢聊天,宋某网上聊天室的好友名单里有不少网友。2
005年5月14日中午,宋某提出想见见网友,要请女网友刘某吃饭,在兴隆路一家饭店里,两人见面了,宋某张罗着点菜,一副绅士派头。用餐时,刘某起身去洗手间,回来时却发现放在桌上的皮包不见了,网友宋某也没了踪影。刘某的手机、现金、银行卡都在包里,出于信任和礼貌,刚刚进洗手间的时候她没把包随身携带。 2005年6月14日,宋某又以交朋友请吃饭为名将女网友田某约到城阳区南万村666号旅店,田某去洗手间回来也发现丢了皮包。6月15日,宋某用同样的借口将付某约至云霄路一家烧烤店,用同样的办法偷走付某的皮包。 近日,市南法院以盗窃罪判决宋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山东临沂27岁的曹某高中毕业后无业,2005年3月到6月,曹某虚构了“王峥”的假名在网上结识了女网友徐某,他说自己是中国海洋大学的研究生,正在制作网站。聊来聊去,两人在网络上成了熟人,曹某说制作网站需要买材料、处理关系,劝说徐某投资,先后诈骗走徐某7700多元人民币和70元港币。 市南法院判决曹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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