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缘何发生在亲人间 ———近期有关“亲情犯罪”案件扫描
近日,我市法院审理了多起亲情犯罪案件,案情令人触目惊心,也带给人们沉重的思考。
因赡养问题口角儿子重拳弑亲娘
今年6月1
7日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在莱西市某村崔志良的家中却发生了一起惨绝人寰的亲儿弑母血案。崔志良今年52岁,多年来,由于赡养问题,他与80多岁的老母亲崔李氏的关系一直较为紧张,双方时常发生口角。这天早晨,崔志良在门口晒粮食时,母亲又以妨碍了她晒草为由,将崔志良训斥了一顿。感觉窝火的崔志良中午便到村里的商店买了半斤多白酒喝了下去,借着酒劲冲到其母屋里想“理论”一番。还没等崔志良开口,母亲却抢先骂了起来,无非是嫌崔志良整日不务正业、不赡养自己。崔志良本来心中有气,再加上崔李氏的迎头痛骂,不由恼羞成怒,挥起拳头朝着母亲的脸部、头部打去。就这样,在一时冲动之下,儿子竟然将亲娘活活打死在家中。经法医鉴定,崔李氏头、面部多处损伤,双侧颧骨多处骨折,侧脑室出血,系被多次打击头面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日前,经莱西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莱西市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崔志良有期徒刑15年。
家庭不睦怒火生媳妇挥刀伤婆婆
当儿子与媳妇吵架时,作为儿子的母亲应该怎么办?莱西市某村的孙李氏选择了偏向儿子,当儿子与媳妇鲁云吵架时,她都会在一旁数落鲁云,久而久之,鲁云感到自己与丈夫的不睦全是由于婆婆的挑拨引起。这名健壮的妇女便在一些场合扬言要杀死婆婆。今年6月22日晚6时许,孙李氏听说儿子又与媳妇吵了起来,急忙赶来“助阵”,谁知道刚走到屋门口,迎面正好碰到怒气冲冲的鲁云。孙李氏一见媳妇,张嘴就数落她的不是。早已感到委屈的鲁云不由得怒火中烧,跑回厨房拿了一把20厘米长的菜刀就朝孙李氏砍去,孙李氏便与鲁云扭打起来,在双方厮打过程中,鲁云砍中孙李氏十余刀,导致孙李氏左尺骨开放性骨折,幸亏邻居们闻讯赶来,才制止了一件命案的发生。法院近日经审理此案,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鲁云有期徒刑4年。
因为琐事积怨气哥哥刀捅亲弟弟
莱西市某村的林辉和林春是一对亲兄弟,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在弟兄分家前一直很好。林春娶了媳妇后,兄弟俩分了家,之后由于在父母的赡养问题上存在分歧,兄弟感情渐渐出现了裂痕。兄弟二人常因此事争吵,甚至动手打架,哥哥林辉始终认为弟弟是“娶了媳妇忘了娘”。今年6月28日上午8时许,林辉到地里干活,在村口的路上恰巧遇弟弟和弟媳。瞅着看起来“逍遥自在”的弟弟两口子,林辉不由想教训一下弟弟,话不投机,两人很快厮打起来。弟弟林春冲动之下掏出一把长15厘米的水果刀捅向林辉,没想到反被哥哥夺了过去,并回手一刀捅向弟弟。当看到满身鲜血的弟弟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时,林辉才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弟弟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失血过多死亡。近日,林辉被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离婚同居起祸患“弱妻”狠心杀前夫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沧区人民法院分别审理了一起妻子杀前夫的案件:
11月2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苑某雇凶杀害前夫案的两名罪犯作出一审宣判———雇凶杀死前夫的苑某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受雇凶手马某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马某、苑某赔偿孙某的家人———此案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共计408933.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苑某今年32岁,其在与前夫孙某同居期间,因琐事对孙产生不满,遂以人民币1万元雇佣被告人马某对孙某进行报复。今年3月2日22时40分许,被告人马某守候在锦州路某院内一楼梯处,见孙某从外回来,即持刀朝孙的左胸部、肩背部等处捅刺十余刀,致孙某双侧肺脏破裂、开放性血气胸,失血性休克死亡。案发后,被告人马某、苑某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庭审中,苑某辩称,她因感情不和与丈夫孙某离婚,后经朋友劝说二人又同居在一起,但孙某经常喝醉酒回来打她,她无法忍受,遂以雇佣马某教训孙某。苑某辩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为故意伤害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苑某雇佣被告人马某“教训”孙某时,没有明确告知“教训”孙某的方法、程度,对马某可能会采用什么方式以及是否会致孙某死亡是持放任态度;被告人苑某在发现孙某已被马某捅刺倒地后,并未拨打急救或报警电话,也没有对孙某采取任何救治措施,而是放任孙某伤重死亡。因此,被告人苑某行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在法庭宣判时,苑某始终低着头,不断用手擦着脸上的眼泪。
11月30日,李沧区人民法院对王某杀死前夫的案件作出一审宣判———王某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不得假释。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今年52岁,其与前夫赵某离婚后同居于李沧区振华路某楼座。今年7月24日20时许,赵酒后向王索要赌资,并扬言如王某不给就杀掉她。次日零时许,王某持一菜刀朝赵左侧头部砍8刀,将赵杀死后,王某服安眠药自杀、后被救。经鉴定,赵某被砍伤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在庭审中,王某的辩护律师提出,王某长期遭受赵某实施的家庭暴力,是出于义愤杀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王某对杀死前夫的事不愿多说,只叹自己“命不好”。
法院认为,虽然有证人证实被害人赵某脾气暴躁,有酗酒、赌博行为,但均无直接证据证实赵某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故意杀人罪是严重的刑事犯罪,王某持刀朝赵某连砍数刀,导致赵某死亡,手段残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不应减轻或免除处罚。因王某作案后委托他人报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于是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