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研讨会日前召开。研讨会围绕年初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如何加大预防腐败工作,紧密联系实际,进行了深入研讨。
会议强调,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
的重大战略决策,标志着反腐倡廉方针的重大战略转变。必须适应这一战略转变的要求,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全面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当前,要重点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四个相适应”,即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放在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把握。二是坚持“三者并重”,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的整体效能。三是坚持惩防并举,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系。四是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统一,正确处理工作的连续性与创新性的关系。
会议指出,要确保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必须建立健全“四个机制”,即建立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协调机制、建立权责统一的责任机制、建立常抓不懈的监督机制,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有效的保障。研讨会共有56个单位提交论文91篇,崂山区等五个单位发言。(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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