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2月5日讯
昨天,一位妻子向晚报律师团求助,称发现丈夫有了外遇,并已掌握了“第一手”证据。听完取证过程,晚报律师团成员鑫士铭律师所主任刘学信表示,这位妻子的取证行为已涉嫌违法。
妻子说,她与丈夫结婚10余年,一直恩恩爱爱。两年前,妻子通过暗中调查,发现丈夫有了外遇,但丈夫矢口否
认。去年开始,丈夫经常十天半个月不回家。妻子着手考虑离婚事宜。经过多次跟踪,妻子掌握了丈夫每晚的准确住处。今年11月的一天深夜,妻子带人闯进位于市区的一处租住房,将丈夫和女方堵在了床上,并给来不及穿衣服的丈夫和女子拍了裸照。妻子问,我可否拿着照片到法庭打离婚官司?
刘学信解释,妻子以这种方式“捉奸”收集证据是不合法的,不仅伤害到他人,还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惹来官司。因为,妻子未经许可且无任何法律授权而带人强行进入女方住处,侵犯了女方的隐私权。如果对方因此起诉到法院,这位妻子可能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刘学信最后说,处理类似婚姻矛盾一般不提倡这种“捉奸”的方式。以本案为例,如果丈夫和女方被堵在自己家里,则妻子拍照就不会构成侵权,但即使这样,妻子一方也不能在取证过程中有过激的言行。要取得妻子或丈夫在外与人同居的证据,最好的办法是通过辖区居委会或公安机关。
(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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