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山东省郯城县、滕州两地两位农民相继造出飞机,在省内外引起轰动,民航山东省监管办有关负责人认为,国家民航总局对私人飞机上天有严格规定,并不是想造就造、想飞就飞。
天上飞的飞机,肯定是高科技的玩意,但我省的两个农民最近却用手工打造出两架飞机,临沂市郯城县郁顶村农民宋明武就是其中一
位,他花费近十年时间造的是架直升飞机,截至目前已试飞了8次,每次失败都改进一下。现在虽然还没试飞成功,但他的直升飞机已造得像模像样了。滕州东沙河镇农民王金端却比宋明武幸运,这位只上过5年小学的农民,经过11年的屡败屡战,今年9月3日,他造的“世纪ⅢC号”轻型飞机,竟然呼啸着离开地面,昂首驶向蓝天,几分钟后,飞机稳稳地落到了地面,试飞初步成功。
民航山东省监管办市场处辛天彤处长介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明确规定: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取得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资格。
由“农民造飞机”引发的相关疑问不容回避,那么,这种“飞机制造者”的行为该如何引导?山东省社科院副院长郑贵斌认为,先富起来的一部分农民,不比阔斗富,不把钱投在修建豪宅大院上或者不良消费上,而是用于发展自己的个人爱好,从这方面来看,“农民造飞机”具备鲜明的时代特色,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农民造飞机”是个人行为,属兴趣爱好,需要理性地加以对待。对于“农民造飞机”类似的现象应适度地加以引导,以便让个人爱好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健康有序发展。(记者
高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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