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实习生 王力 本报记者 陈桔
被称为“挖人墙角”的“猎头”,一直是人才流动的代言人。但是最近,“猎头”这个名词又蒙上了一层新的神秘色彩——杭城一家猎头公司的资深猎头向记者透露,原本以“人才猎艳”为要务的猎头公司,却在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下,衍生出一种全新的业务——帮助客户企业猎取竞
争对手的“商业秘密”,包括生产核心产品的机器型号、竞争对手的薪酬状况,以及其核心产品的秘密工艺等“机密”。
“猎头”究竟是怎样开展猎取“商业情报”的行动的?日前,记者有机会参与调查了一些“猎头”的活动,一探其中的玄机和奥妙。
据记者对杭城几家较大的猎头公司调查,尽管目前开展此种业务的猎头公司还不多。但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下,企业对商业情报的刺探和收集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关注的重点,成了企业竞争交锋的集中体现。
资深猎头:接到商业特工的活
记者通过调查掌握到了一个情况:我省一家大型猎头公司新近有了新业务,即变身为“商业特工”猎取目标企业的商业秘密。
猎头公司是怎样开展“商业特工”业务的呢?记者与一位做企划的朋友以也想做业务为由,一起前往该猎头公司一探究竟。据这位资深猎头透露,他最新接手的一项业务是,帮助一家企业猎取北京一家企业某个产品的全套原始资料,包括产品配方、生产标准、工艺、结构、型号、材料、说明书、规格等。
据称,这种业务也是在市场竞争中应运而生的。客户企业觉得通过“挖人”的手段得到对手的研发秘密成本太高,便提出能否由猎头公司直接猎取对方的相关资料。猎头公司因自身业务特点,在全国范围内都有人才信息和人脉资源,在尝试中尝到了“甜头”。据悉,该猎头公司已经接手数笔此种类型的业务,包括获取有关企业的薪酬资料、客户资料、生产设备型号以及核心产品的秘密配方和工艺,并且大功告成。
“猎头”变身为“商业特工”,究竟是通过怎样的手段,获得这些很多是企业高度机密的资料的呢?这位“猎头”透露了其中的“玄机”。
“突入”核心厂区获取商业机密
不久前,我们接受了一家化工设备企业的请求,调查一家同行业企业的生产核心产品的机器型号,要求一个月完成。客户企业的生产设备落后,单位时间产品数量低,耗费劳动力高,产能很低。而对手企业的产能却很高,年销售额达2个亿。因此,客户想知道他们究竟使用的是什么样的生产设备。
要作“商业特工”必须要有“内线”,而我们在这家企业里没有熟悉的人,可以说是眼前一抹黑。
通过前期摸底,我们圈定了三个人作为“动员对象”,一位企业副总、技术部部长和生产设备登记员。
发展“内线”我们一般采取这样的步骤:首先电话沟通,表露猎头身份,称顺便路过,想认识一下,邀请他吃饭。一些人对猎头没有戒备,并有好奇心,会接受邀请。席间,表示意欲邀请他做猎头公司的兼职顾问,并可以支付给他一笔费用,并要求他提供一个私人帐号。之后,很语焉不祥地提出需要他提供哪些“支持”。如果对方愿意提供帐号,但是不愿提供帮助,我们在第二天就会在对方帐户中打入5000至1万元。如此“骑虎难下”,对方就会按我们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但是,此次发展“内线”却毫无进展。我们对该企业的副总和技术部部长软磨硬泡,但他们都很有职业精神,无意于收获意外之财,对相关信息更是守口如瓶。
于是,我们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了生产设备登记员身上,请他吃饭时就给了他一个大红包,内有3000元,相当于他两个月的工资,称为“帮忙费”。我们没有透露真实的目的,只是说想到车间里转一下,学习一下管理经验。
他终于答应第二天带我们进核心厂区。该企业规模较大,门卫管得很紧,我们按吩咐报出“内线”的名字,并假称为一家企业设备维修部的人员,得到了出入证,由此得以进入。
那天是个星期天,车间里除了一个车间主任,工人很少。我们在车间里看了个够,统共5种设备,有一些生产设备上贴有铭牌,我们便在心里暗暗记下型号和生产厂家。有的设备上没有铭牌,我们就假装无意地问一旁的工人,这种设备好不好,是哪里生产的。他告诉我们,是该企业与另一家企业共同研发的。
我们就以记者的身份,与当地科委联系,得到了一份当地医疗设备生产厂家的名单。然后,我们一家家打电话去问,但所有的厂家都没有生产此种设备的。
我们又向“线人”侧面打听,这种设备是与哪家企业一起研发的,他语焉不详地说,是与该企业附近的一家企业合作的。我们又筛选了当地100公里范围内所有的厂家,终于打听到一家机电生产厂家生产了此种设备。
我们的任务就圆满完成了,将这些设备资料告诉客户,他们能大幅度提高产能,而我们此次收益为3.5万元。
温情攻心“聊”得核心工艺
不久前,我们又接受了一家企业的委托,需要解决一个产品的胶水粘合问题,委托调查天津一家对手企业的新产品配方。但是,我们左冲右突,都没有在目标企业内部打开缺口,发展“线人”的计划一一落空。
其中一位技术部的部长对企业十分忠诚,他明确告诉我们,不会做对不起企业的事,不会出卖企业的技术秘密。就我们跟他的接触,我们也感觉到他不是那种人,对他的为人也十分敬佩。整整三个月后,我们与他成了好朋友,还邀请他到杭州游玩。
有一次,在电话里聊天,我们聊了整整2个小时。这位技术部部长出生在一个湖南农村,家境十分贫寒,家里还有两个弟弟。他在这家企业里,从普通的技术员做起,凭着自己的勤奋和智慧,一直干到了技术部部长。他说,企业老总对他十分关照,给他分了一套住房,在他家人生病需要钱的时候,慷慨解囊,借了一笔钱给他,解除了他的燃眉之急。所以,他对老总是十分感激的。
后来,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工作上。他无意中说了一句:“我们搞了两年的技术创新,其实也没有研究出什么新的产品配方出来。但要解决胶水的粘合问题,后来我们发现,加温能够解决这个技术难题。”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加温”两个字触动了我敏感的神经。这不就是关键的工艺吗?后来我将这个秘密告诉了我的客户企业,他们十分满意,支付了我们3万元的报酬。
涉嫌侵犯商业秘密
对于猎头公司开展的全新“业务”,浙江同济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新敏律师认为就猎取信息不同,需要区别“定性”。他说,猎头公司是一个人才中介机构,通过获取商业秘密为己牟利的行为,不仅超出了猎头公司规定的业务范围,并且违反了《刑法》,涉及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而收买“线人”进入产区参观以获取生产机器设备型号的行为,陈律师认为,由于机器设备型号是公开的,不属于商业秘密。在这种情况下,猎头公司称不上违法。带领猎头公司进入厂区的设备科人员事先并不知道猎头公司的窃取目的,也不算犯罪,但其行为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则有可能违背了与企业签订的保守企业秘密的劳动合同条款。此位资深猎头所说的,从要害人员口中探听出产品“加温”的秘密,就是一种工艺,属于技术信息的范畴,是一种商业秘密。陈新敏律师认为,很明显,猎头公司以利诱的手段,以钱财收买企业技术信息,主观目的是故意的,已经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责任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