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某乳业有限公司的奶粉分厂厂长李某、技术厂长刘某在明知该企业生产的奶粉配方不合格的情况下,仍然违规生产劣质奶粉,最后导致安徽省一名婴儿因食用这种劣质奶粉,营养不良死亡。近日,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以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
刑3年缓刑5年。
去年起,安徽省阜阳市、江苏省淮安市涟水镇、徐州市丰县等地发现多名婴儿因食用一种名叫“乐自纯”牌的威海产奶粉,而患上了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症。其中,安徽省阜南县一女婴食用这种奶粉后死亡。
法院审理查明,在李某担任该公司奶粉分厂厂长、刘某担任该厂技术厂长期间,于2002年11月至2004年4月间,与安徽省安庆市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委托协议,由该商贸公司提供包装物,该乳业公司按双方议定的标准生产“乐自纯”牌奶粉。该商贸公司提供了奶粉样品后,在厂长李某的安排下,刘某通过化验样品得出奶粉的生产配方,二人在明知上述配方中蛋白质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仍安排工人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工业奶粉贴牌生产“乐自纯”牌系列奶粉,其中8个品种的奶粉不合格。到案发时,累计交货24万余袋,标价90余万元。(记者
张坚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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