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右)希望能给女儿们“招”到理想的女婿,让她们家的生活幸福如花
■“丈母娘”要把第一道关 ■对500电话应征者全不满 ■约好30应
征者无一露面
■姐妹征婚是患病父心愿 ■只求以诚相待不在乎钱 ■嫁不嫁还得姐妹说了算
■大家各抒己见对错难判
“姐妹大学在读生,汉族,西安市人,各有住房。对父母很孝顺,有涵养,素质很高。现征婚条件如下:(出生)年龄从84年至74年,本科以上学历,有固定工作。有素质有涵养,有责任心健康男子。电话:1357200××××,屈女士。”
12月1日,西安一位屈女士通过报纸发布征婚广告,称给两个正在上大三和大一、各有住房的侄女征婚。记者昨日从征婚两姐妹处获悉,截至目前,已有500多人应征,其母却无一中意。
姑妈称姐妹“长相一般”
题为“姐妹征婚”的广告,发布在西安一家报纸的头版。记者当天首先以应征者的身份拨通了屈女士的手机,接电话的人听声音是个中年妇女。她称自己是两位女孩的姑妈,专门代办此事。她说,姐妹俩一个1984年出生,一个1985年出生,老大在陕西某中医学院读大三,老二在西安某财经学院读大一,都是本科生。
屈女士说:“我们是西安本地人,在这里住了好多年了。”对于两个孩子长相,她表示很一般。
母亲对500应征者全不满意
几天来,记者一直与屈女士保持联系,并表明记者身份,对其征婚情况表示关注。
昨日下午,经允许,记者终于采访到了征婚的姐姐及其母亲,并证实姐姐确系陕西某中医学院大三学生。其母拿出一沓写得密密麻麻的纸,告诉记者,她花了5000多元登那则广告,广告发布后,到目前已经接到500多个应征者的电话,大部分都做了登记,“这500多人中,有博士后,有公务员,还有学生等各行各业的,年龄最大82岁,最小只有15岁,最高收入每月8000多元,最少的一个月只有800多元。”
但应征者虽多,其母的满意率却为零,“条件差不多的,年龄小;年龄合适的,条件又不行。”
30应征者无一人露面
其母说:“为了见应征的前30名男子,我专门租了一套房子,让他们12月3日早晨来见个面。”考虑到见面时可能有些应征者完全不符合要求又不好当面拒绝,她专门准备了数十份《致征婚者的一封信》,“也不让他难堪,让他拿信回去对照,知道自己不符合条件也就明白我们拒绝他了”。
为了表示诚意,12月3日这天,两姐妹从学校赶回来,待在家里,与母亲一起等待应征者。然而,当天约好的30名男子无一露面。“唉,没想到会这样,这些男的还没我们女儿开放。”
昨日,征婚的姐姐及其家人未向记者透露更多情况,她们表示:“希望生于1979年至1984年之间,身高175厘米以上,有涵养,孝敬父母,本科以上,不嫌贫爱富,不抽烟、不酗酒的男子能大胆应征。”本报记者卫晓宁 卢兴江 刘海宏 康正
母亲信心十足
“登报征婚,说明女儿素质高”
征婚姐妹的母亲50岁了。
她穿着厚厚的棉衣,颜色陈旧却十分干净,胸前搭一条黄白相间的围巾;她心情开朗,满面笑容,说一口地道的陕西方言;她不愿透露自己的经济收入,一会儿说他们老两口都没有工作,一会儿又说要照顾生意。“我们是西安居民,在这住了好多年,这事不敢说出去,熟人知道了不好。”
昨日,征婚姐妹的母亲不但解释了登报征婚的真实原因,讲出了许多“惊世骇俗”的话,最后还托记者转告应征者,她的手机很旧,平常要插在电源上,不然几下就没电了,“最好是晚上6点半到9点半打过来。”
父亲病重 盼女儿找到好对象
记者:为什么要登报征婚呢?
母亲:她父亲下岗后患了偏瘫,虽然生活尚能自理,但病情比较严重,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前些日子,我把给女儿征婚的想法跟他一商量,他挺高兴的。我们家两个女孩,一个男孩,现在女儿大了,她父亲肯定想在有生之年看到她们找到如意的男子,如果这样,说不定病情还能好转呢。
记者:征婚有没有出于给病人冲喜的考虑?
母亲:这个绝对没有!但依我看,男的跟女的起码不能相冲。
跟随潮流 给自己机会挑别人
记者:你不觉得应等女儿上完学再谈婚嫁吗?母亲:这有啥,上大学都可以谈恋爱嘛!我家孩子都是吃过苦受过穷的,会正确对待这些事,不会影响学习。
记者:一般女性谈婚论嫁时都会矜持一点,你这样做不怕别人觉得你家孩子太直接?
母亲:我们敢这样做,说明我们女儿素质高。我们经济独立,又是本科生,为什么要坐在家里等别人来挑,我们为什么不可以给自己更多机会去挑选别人?
记者:为什么要选择登报打广告的形式?
母亲:这可能属于现在的潮流吧,这样做多文明。
母亲把关 仍然属于自由恋爱
记者:你不怕应征者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怕这种形式影响到孩子的幸福?
母亲:有人来应征,首先得见我。如果他的人品等各方面差不多合我意,我还要去他的单位找他的领导落实一下情况。这些都确定后,再让孩子跟他谈。相处一段时间后,如果两个人感情好,觉得合适,就可以在一起;如果彼此觉得不满意,那就分手,谁又不欠谁的。所以,这整个儿还是自由恋爱。
记者:为什么那么多应征男性原本约好了,后来却又不敢来见你呢?
母亲:这说明他们害羞、胆小。其实这有什么可害怕的,来见个面有什么。来见我,就不会“缩水”,比如他多高就是多高。就算是来见丈母娘,我又不会把他给吃了,我们又不嫌他是穷光蛋,要是他不满意了,我们又不会不让他走。本报记者康正
女儿十分支持
相信母亲,也比较相信缘分
记者昨日见到了征婚姐妹中的姐姐,她学生气十足,戴副眼镜,母亲接受采访时,她就坐在旁边按着电视遥控器,一个劲儿寻找好看的频道。她完全赞同父母为她和妹妹征婚,并强调“征婚不是结婚”,“这种形式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问及妹妹的情况,其母说已经到学校去了,不便打扰。
还是面向社会征婚好
记者:你和妹妹都同意用这种登广告的方式为你们征婚吗?
姐姐:(面带微笑)打广告之前,妈妈给我们俩都打了电话,还要了我们的身份证,我觉得她这样做挺好啊,就配合她做这事。
记者:难道在学校里面接触不到中意的异性吗?
姐姐:呵呵,那倒不是。不过学校的范围还是挺小的,还是面向社会比较好。而且,在学校里面不可能有谈婚论嫁的感觉,同学之间还只是一种纯粹的情谊。
嫁不嫁还得我说了算
记者:有没有觉得父母这样做是一种包办?
姐姐:(不住摇手)不不不,确定对象时,她必须尊重我的意见,嫁不嫁还得我说了算。但母亲是过来人,我比较相信她的眼光。
记者:第一道关由你母亲来把,如果依她的眼光把你本身中意的人给剔除掉了,你不觉得可惜吗?
姐姐:(看了看窗外,想了想)这有啥可惜的,人一生要错过的东西太多了,如果错过,那说明缘分没到。
只求对方“以诚待人”
记者:你对对方有什么要求?
姐姐:非常非常简单,4个字,以诚待人就够了,我不在乎他有没有钱,人好就行。要是结婚,在他家也行,在我家也行。
记者:你觉得通过打广告的形式征婚能替你找到幸福吗?
姐姐:唉,先等等看,这两天老有人打电话,发短信,有些还非常不礼貌,语言粗俗,目的不纯,我们前两天就关了机,今天才开呢,又收了十几条。
千万不能让同学知道
记者:你觉得你母亲这种方式合适吗?
姐姐:其实,这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东西,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可以通过这种形式认识到更多的人。但征婚不是结婚啊,两个人相识过后,还要有一个互相了解的过程。
记者:这事你同学都知道吗?他们啥看法?
姐姐:啊,这事千万不能让他们知道啊,他们知道了不得了,会笑话我的。
记者:既然自己觉得这样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为什么不敢面对同学?
姐姐:(笑了笑,显得无可奈何)毕竟许多人的观念和我们不一样吧。本报记者康正
各方观点碰撞
大学生们看法不一
正方:择婚不拘形式
反方:形式影响择婚
本报讯(记者 康正)在许多高校学生家长还十分介意孩子在校恋爱时,西安两姐妹却享受了母亲的“开明”政策,大胆通过媒体打广告寻找自己的“另一半”。身为高校学生,他们怎样看待这种择婚方式呢?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西安几所高校的在校生。
西安石油大学大四学生徐金锋认为,这种形式没有什么可奇怪的,登报打广告也好,到婚介所登记择婚也好,无非都是认识异性的一种途径。通过打广告认识了一位异性,然后相处,相互了解,直到这个时候,还与恋爱、婚姻无关。婚姻仍要等到两人感觉都非常好时才能涉及,谁也强迫不了谁,谁也约束不了谁。
长安大学女生朱敏更表示,择婚就应该不拘形式,因为历来人们对婚姻的追求都不会脱离“自由”这个核心。现在,学生封闭在校园里,“三点一线”的生活让他们没有更多机会去接触社会上的人,“通过这种形式多接触认识一些社会上的人,未必就是件坏事,反过来有可能增加学生对社会的认识,让我们更快地成长起来。”
然而,也有学生持不同意见。西安体育学院女生孙静说:“毕竟还是学生,应该慎重考虑婚姻问题,如果遇见了自己真爱的人,由此产生感情并相互爱恋,也许无可厚非。而完全没有对象,凭空来征一个异性恋爱、婚嫁,真有点让人不敢想像。”她还认为,择婚既然追求一种自由状态,那就更不应该给择婚留下“人为”的痕迹,否则,形式会反过来约束甚至干扰择婚。
专家分析解读
给社会出了道考题
本报讯(记者 康正)昨日,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江波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他表示,姐妹俩的做法给社会、家庭、学校和男性出了一道并不简单的考题,他提醒人们,作为一个新事物,必须保持相当的敏感和警惕,不能简单说这件事是对还是错。
江波分析认为,此事出现有其必然性,“社会越来越呈现出文化的多元性,人们对各种文化背景下的文化现象、新事物的接纳程度越来越高了,同时,人们也自发或自觉地追求多元文化,这种情况下,类似登报征婚的反传统文化现象势必出现。”另外,这种标新立异的做法也可能获得意想不到的社会评价,从而带来人际关系、社会地位的巨大改变,比如“超女”,因此,这种做法也有其存在的现实土壤。
事实上,姐妹俩的做法是对传统提出的挑战,一改从前由男性主导婚嫁的境况,由女性提出择婚标准,让男性来接招。这是新时代女性追求自我的一种表现。同时,她们也对现存学校的管理体制、家庭关系提出了自己的抗争。总的说来,两位姐妹给全社会出了一道考题,它需要社会、学校、家庭以及男性积极思考,认真作出回应。
江波同时提醒,尽管这种做法有诸多积极因素,但简单肯定或否定该做法都可能失之片面,“我们必须对这种做法保持警惕和敏感,密切关注它的未来走向,作为一种新事物,它也可能往不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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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结婚 不禁止也不提倡
教育部于2005年3月29日颁布了修订后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取消了与目前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删除了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不再需要获得学校同意,学校不干预和不禁止。但并不等于教育部门提倡在校学生结婚。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