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2月4日电
日前,山东省枣庄市地方税务局市中区分局两名工作人员,代表一位北京消费者向当地慈善机构捐款300元。原来,这笔捐款本来是税务部门奖励给北京这位张姓消费者的,张先生不肯收下,请税务部门代他捐给枣庄的慈善机构。
北京的张先生经常到山东枣庄出差。11月30日中
午,他在枣庄市君山路一家快餐厅就餐后,向营业员索要发票时遭到这家饭店店主的拒绝,他随即拨打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向枣庄市地税局的纳税服务中心举报。接到举报后,枣庄市地税局马上责成市中区分局中心街税务所查处,30分钟后,税务所的两位同志就赶到了现场。经税务人员调查,举报情况属实,市中区地税分局责令这家快餐厅现场提供发票,并罚款1000元。
两天后,市中区地税分局收缴了罚款,按规定对举报人给予300元奖励。当他们联系给北京的张先生汇奖金时,张先生说:“没想到你们执法这么严格。请你们把这笔奖金代我捐给枣庄的慈善机构吧。”
据枣庄市地税局市中区分局局长姚为胜介绍,两年来,他们通过群众举报电话查补入库税款及罚款60余万元。消费者索要发票,餐饮服务业主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始成为一种习惯。(吉喆
丁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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