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年前,我再婚,丈夫也是再婚,我俩各自带着一个孩子。现在我们感情破裂,准备离婚。丈夫已决定将房子给我,这套房子的产权人是他本人。请问,我要与丈夫办理产权过户的话,还需要丈夫及他的孩子共同签字同意吗? 律师解答:因房子的产权为你丈夫,所以只需他本人同意即可,不
需要他的孩子签字。 几天前,我去某超市购物,将包放在了自动存包柜里。等我购物完来取包,才发现箱门开着,我的包不见了,而密码纸明明还在我的手里。我要求超市帮我找包,可超市认为他们没有责任,责任完全在于我个人。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超市有适当的赔偿责任,你可与超市协商,要求他们赔偿。 我的丈夫虐待我,我是否可以因此起诉他,要求离婚? 律师解答:法律规定不得虐待妻子,你可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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