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下发了零售药店不得经营药品名单。根据规定,百余种精神类、麻醉类、激素类、放射性药品及易制毒药品等8类药品不得在零售药店销售。
在严禁销售的名单上,记者看到除可卡
因、美沙酮、三唑仑、米非司酮(紧急避孕的除外)等已经被明令禁止的药品外,高锰酸钾等易制毒化学品也被列入禁止销售的名单中。
昨天下午,记者调查了几家药店后发现,高锰酸钾片在一些药店均有销售,主要在外用消毒中使用。华壹氏大药房的刘经理告诉记者,高锰酸钾在店里一直有销售,到现在为止他们尚未接到有关通知。
药监局药品处的相关负责人说,国家禁止销售的名单中的高锰酸钾是指单方制剂,而药店里销售的大都是复方高锰酸钾片,是消毒品,所以并不在禁止销售的范围内。
市民可以登陆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sda.gov.cn)查看详细名单。(记者臧旭平)
禁止销售药品(常见品种)
麻醉药品:可卡因、二氢埃托啡、地芬诺酯、芬太尼、美沙酮、吗啡、阿片、羟考酮、哌替啶、瑞芬太尼、可待因、复方樟脑酊、右丙氧芬等。
第一类精神药品:丁丙诺啡、氯胺酮、哌醋甲酯、司可巴比妥、三唑仑等。
终止妊娠药品:米非司酮(用于紧急避孕的除外)、卡前列素、卡前列甲酯、米索前列醇等。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品种:促红细胞生成素、生长激素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绒促性素、生长因子素、垂体促性素、促皮质素。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麻黄素、高锰酸钾。(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另外还有放射性药品和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