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据《威海日报》报道,3年前,威海某乳业有限公司的李某、刘某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工业奶粉制作成“乐自纯”牌系列奶粉,销往安徽阜阳、江苏淮安等地,导致多名婴儿食用后出现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其中一名女婴死亡。近日,威海环翠区人民法院以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奶粉蛋白质含量不够
法院审理查明,在李某担任威海某乳业有限公司奶粉分厂厂长、刘某担任该厂技术厂长期间,该厂于2002年11月份至2004年4月间,与安徽省安庆市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委托协议,由该商贸公司提供包装物,该乳业公司按双方议定的标准生产“乐自纯”牌奶粉。该商贸公司提供了奶粉样品后,在厂长李某的全面安排下,刘某作为技术厂长通过化验样品得出奶粉的生产配方,二人在明知上述配方中蛋白质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仍安排工人按该商贸公司的订货要求,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工业奶粉贴牌生产“乐自纯”牌系列包括婴儿I段奶粉、婴儿II段奶粉、儿童成长营养奶粉在内共计8个品种的奶粉。到案发时,累计交货244500袋,总货值903741.12元。
劣质奶粉害死一女婴
“乐自纯”牌不合格奶粉经商贸公司大量销往安徽省阜阳市、江苏省淮安市涟水镇、徐州市丰县等地,造成多名婴儿食用“乐自纯”牌奶粉后患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其中安徽省阜南县段郢乡汪寨村村民汪某的女儿阿娇食用该奶粉后,严重营养不良,治疗无效,因并发严重感染致中枢性呼吸衰竭而死亡。经鉴定,“乐自纯”牌奶粉为不合格的劣质奶粉,阿娇的死因与食用劣质奶粉有关。经环翠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今年5月24日将李某和刘某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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