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难交警家属与被告人家属发生肢体冲突
嫌犯出庭
酒后无证驾车撞伤交警仍行驶100多米才停下来,是否存在逃逸行为?被告人是否存在认罪态度上的问题?昨日下午,肥东县法院围绕着上述焦点公开审理了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肥东交警被撞身亡案。
肇事车在现场百米外停下
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作为遇难交警张昌敏母亲和女儿及两名代理律师当庭指出,被告人陈杰在驾车将正在执勤的交警张昌敏撞倒后,有逃逸的嫌疑。据公诉人宣读的由交警部门出示的现场勘察记录显示,陈杰所驾驶的桑塔纳轿车在出事后,停靠在位于张昌敏倒地后大沿帽102米处。据此,该代理人指出陈杰有逃逸的嫌疑。对此,陈杰的辩护律师表示,根据陈杰当时所驾车的时速可以推断其速度达到20米每秒,认为陈杰驾车出事后并没有逃逸,而是在5秒钟之内停下了车,所以其不存在逃逸的行为。
对于代理人所提出的问题,公诉人当庭表示其在起诉书及起诉意见书中均未提到陈杰有逃逸的行为,而是指出了陈杰在肇事后将车主动停下来的,陈杰的辩护人也表示其同意公诉机关的说法。
“顶包者”已得到惩罚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8月13日晚21时许,陈杰酒后无证驾驶桑塔纳载着丁昌来等人由肥东县城驶往合肥,当车行驶至S331线134KM+930M处,因会车时对方灯光炫目,加之超速行驶,致所驾轿车左前侧撞击正在公路中心线上执勤的肥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张昌敏,造成张昌敏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陈杰为逃避责任,迅速与坐在车后座的丁昌来调换了位置,并叫丁昌来顶替自己驾车,掩盖自己无证酒后驾车交通肇事的事实。
陈杰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不持任何异议,并表示自己当时在撞人后在车内便与丁昌来调换了座位,丁昌来随后将车停了下来。对此,被害人的代理人指出,车不是陈杰停下的,同时对于其行为就可以看出其认罪态度问题。因此,该代理人要求法院从严判处肇事者。并指出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不准确,应当依法判处陈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不是公诉机关所说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随后,主审法官宣布,由于丁昌来涉嫌犯有作伪证罪已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女儿庭上哭着要爸爸
从昨日的庭审一开始,张昌敏正在省城某大学上二年级的女儿张某便坐在庭上开始哭泣。在发表自己意见时,张某表示自己的父亲是家中的唯一依靠,她的母亲很早便与父亲离了婚,自己的奶奶已80多岁,在得到噩耗后到医院抢救了好几次才保住了命。父亲是她的唯一亲人,现在父亲走了,她失去了所有的依靠,学费和生活费没了着落,自己正面临着辍学的危机,而对方直到目前为止也未给付任何的费用。她表示,即使现在有再多的钱也无法换回父亲的生命。
在庭审结束后,张昌敏的女儿告诉记者,她们已向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各类损失共计29万8千余元,但对方一直没有答应给钱,目前法院正在进行调解。在昨日庭审结束后,当法官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并宣布闭庭后,遇难交警张昌敏的诸多亲友开始大声谴责陈杰的违法行为,此举很快引起陈杰家属及亲友的不满。在经过语言冲突后,双方在法庭内上升为肢体冲突,但很快便被法警制止,并被驱逐出法庭大门。来源:安徽市场报
记者 雷强/文 倪路/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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