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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5-12-03 11:59:51 

  
 

    每日倾听,随时解答

    市法律援助中心协办

    法律服务专线"12348"本栏热线82933515

    上个月,妻子生下一女孩。当初,我曾和岳母约定,如是女孩就随她姓。现在,我要给女儿上户口,请问:我能让女儿随岳母姓吗?

 
;   律师解答:婚姻法规定,子女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但没有规定必须二选一或禁止子女登记第三姓。你和妻子都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你俩有权决定其姓氏。

    结婚前,我曾与丈夫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提出离婚,如他先提出离婚,就要将他的房子给我。我俩为此还专门写下约定,双方在上面签字。婚后一年,他提出离婚,我能要求此房吗?

    律师解答:这份协议是无效的。你们可对共同财产约定归属,但这个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协议中,你们的条件是双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个条件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因此该协议无效。

    几天前,我父亲去世了。办理完后事,母亲拿出一份遗嘱,称这是父亲留下的,但我发现,遗嘱上没有父亲的签名,请问,这份遗嘱有效吗?

    律师解答:你母亲提供的遗嘱没有你父亲的签名,不能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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