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晨报高青12月1日讯(记者
张秀梅)上班路上遇到抢包贼,高青县的高先生和受害人一并驱车追赶,不想骑摩托车的抢包贼逃跑时撞在路边的一堆木头上,其中一人重伤死亡。见义勇为的高先生因此惹上了麻烦:死者家属咬定是他开车轧死死者的,尽管根据交警部门认定高先生对这起事故没有直接责任。
今天8
:00许,高青县房产局门前,十几人正在撒黄表纸,并打出白色横幅,上边写着“交出杀人凶手”等字样,现场聚集了很多围观的群众。他们的出现影响了房产局的正常工作,警方赶到现场后,现场的秩序才恢复。
12:00许,记者来到高青县房产局。在房产局二楼城建综合公司开发办公室,记者见到了死者李某的家属。李某的母亲一口咬定李某是被高先生开车撞死的。
对于李某家属的做法,高青县房产局城建综合公司开发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非常不满:“太不像话了,做了好事还要受这份窝囊气。”因为当事人高先生正在外地出差,记者没有联系到他。
14:30许,记者找到了当日被抢包的受害人董女士。她向记者详细叙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9月14日早上,董女士带着近3000元钱去买瓷砖。在一家饭店门口,从她身后驶来一辆没有牌照的摩托车,车上有3个约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他们一把抢走了董女士放在车筐里的钱包,随后逃走。董女士马上骑自行车追赶,追到青城路高青县房产局附近路段时,遇到了开车上班的高先生。董女士随后向高先生求救,高先生没有犹豫就带着董女士前去追赶。追到高青县外环路时,高先生超过摩托车,打算拦截他们。此时董女士回头发现,摩托车在30米外撞在了路边的一堆木头上,车上3人摔翻在路边沟里……
高青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接到报案后赶到出事现场,并对有关事宜进行了处理。目前一人轻伤取保候审,一人重伤不治身亡,摩托车驾驶员在逃。
15:30,记者从高青县交警大队交通肇事股了解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摩托车自己翻倒,跟高先生的车没有任何接触,但死者家属一直不在认定书上签字。
将心比心,更多理解
不久前,淄博市宣布要建立见义勇为基金,意在鼓励市民见义勇为,高先生恰恰是见义勇为的诠释者、实施者。其精神可嘉,其行为可赞。然而,见义勇为惹上麻烦是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
抢劫者逃逸的过程中意外死亡,这也是我们不愿看到的。家属在悲痛之余,想到了要替死者讨说法。作为“局内人”的高先生便首当其冲,成为家属讨说法的靶子。但死者家属的做法也实在让人感到莫名奇妙。当事人、交警部门都能作证,摩托车跟轿车没有接触,死者的死跟高先生所驾驶的车辆没有直接关系。交警的认定,家属也早已知道,但为什么就是不肯在认定书上签字呢?这背后是不是另有所图?
见义勇为是我们所提倡的,我们期待更多的见义勇为者,但是当人们得知高先生的遭遇后,心里不免又多了层顾虑,或许有很多人打退堂鼓。作为死者家属,如果在外遇到困难时,有人能挺身而出,施以援手,我想他们肯定非常欢迎。将心比心,我们需要更多的理解。
责任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