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受害人右脸颊被刺上字
核心提示
强奸、非法拘禁、伤害他人身体,这样国法不容的罪恶竟发生在一名警察身上。在长
达百余天的拘禁中,这名警察在被害人的脸上刺上了名字。这场噩梦成为被害人挥之不去的痛苦记忆。
民警情人倍受摧残
据牡丹江阳明区公诉机关的指控,犯罪嫌疑人是35岁的李响,被捕前是牡丹江市阳明区公安分局巡警队民警,已婚。2002年,他与三十多岁的冷莉确定了情人关系。
在两年的相处中,冷莉感到李响心胸窄、疑心重,总怀疑自己与夏某有两性关系,且经常打骂自己,想与其断绝关系。从2004年5月起,冷莉开始躲避李响。
2004年9月的一天,李响在冷莉的嫂子开的门市找到了冷莉,将她拽到楼上逼问她与夏某是什么关系,其间,李响殴打冷莉。第二天五六点钟,李响把冷莉拽上床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9时许,李响强行带冷莉来到了牡丹江市红日体育馆附近铁路云杉林小区13号楼的父母家中,将房门反锁,限制冷莉的人身自由。
直到10月10日,冷莉才得以从该处逃脱,来到她同学刘某家中。李响又打电话逼问冷莉的住处,趁刘某去外地之机,追到刘某家与冷莉同住,采取同样手段限制冷莉的人身自由。在刘某家,李响非法拘禁冷莉10余日。10月23日,李响逼冷莉杀掉夏某,冷莉不从,李响便将冷莉摁倒后剪掉了她的头发。
之后,李响逼冷莉租了房子,李响在此控制冷莉直至案发。李响控制冷莉期间,多次强奸冷莉。11月的一天夜晚,李响用手铐将冷莉铐在铁床栏杆上,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
12月21日,李响挟持冷莉来到小木屋美容院。让美容师王丽英在冷莉的面颊上纹“李响”二字。王丽英让其妹妹写了个协议,李响强迫冷莉在协议上签字。王丽英便在冷莉的右脸颊纹上“李响”二字。当日22时许,李响用针在冷莉的左面颊刺了夏某的名字,又用瓶启子、菜刀在冷莉的面部乱划。
12月22日,李响带冷莉来到其工作的单位——牡丹江市公安局阳明分局巡警队,冷莉趁机向巡警队教导员告发了李响,之后,教导员给巡警队队长打电话。在此期间,李响威胁冷莉,见到大队长,不许乱说,只能按照李响的话说。就这样,李响的“谎言”蒙骗过了单位领导。
施虐民警被判9年
12月23日,李响拖着冷莉来到冷莉嫂子所在的门市找夏某算账。冷莉的嫂子见冷莉被折磨得不成样子,便拨打牡丹江市公安局督察室的电话进行报案,可等了近1个小时也没有人来。冷莉的嫂子又把电话打到了阳明公安分局值班室。直到当日凌晨3点多钟,阳明公安分局巡警队来人把李响、冷莉带走了。
阳明公安分局巡警队将李响、冷莉带走后,分别进行了讯问。在家属的要求下,阳明公安分局的领导将冷莉安排到了牡二院二分院住院。
今年12月1日,冷莉的嫂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医院检查,冷莉四肢多处皮下淤血,头面部多处皮裂伤,鉴定结果却为轻伤。她请求阳明公安分局巡警队领导,按照法律程序应该给冷莉作法医鉴定,另外,受害人应该转至公安医院住院,后未果。
在冷莉的病房中,冷莉的嫂子找朋友拍下了冷莉的照片,又来到阳明区人民检察院报案。检察院领导细听完案情后,迅速成立了专案组。2004年12月25日,也就是案发后的第二天,阳明区人民检察院开始正式调查此案。
今年1月26日,李响被正式逮捕。经过数月的侦查,检察机关已经确认了李响的犯罪事实,于今年6月3日,以被告人李响涉嫌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当李响被押上法庭时,被害人家属十分愤慨。今年11月24日,被告人李响犯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被阳明区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9年。
现在,被害人的家属就民事赔偿一事向上级法院提请上诉。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