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召开的全市法院审判与综合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了我市法院近年来的少年审判工作,并明确提出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加大“寓教于审”和“综合防治”力度,真正在审判中和审判后形成“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市人大常
委会副主任于锦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川宁、市政协副主席张培军出席会议。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法院在开展审判与综合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推出了多项新举措并已取得明显成效。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大胆适用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并且把法制教育落实到庭审全过程,实施“圆桌式”审判方式,推行人格调查制度,以利于未成年犯罪人的转化;有效利用少年审判诉讼资源,对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五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指定由市南区法院少年法庭统一管辖审理;对少年犯落实跟踪帮教制度,5年来被两级法院纳入重点跟踪帮教对象的480名未成年犯无一人重新犯罪;积极参与“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5年来全市法院已与有关学校、企业、社区、村委等建立各类帮教基地17个,共有200余名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得到矫正;市中院与市综治办、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意见”,畅通了未成年犯复学的通道,力促“浪子回头”。(戴谦曾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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