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生产劣质奶粉,导致安徽一婴儿因营养不良死亡两名制假者获刑并被处罚金
威海日报热线消息(记者
谢宇芳)3年前,威海某乳业有限公司的李某、刘某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工业奶粉制作成“乐自纯”牌系列奶粉,销往安徽阜阳、江苏淮安等地,导致多名婴儿食用后出现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其中一名女婴
死亡。今年11月10日,环翠区人民法院以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判决自2005年11月28日起生效。
法院审理查明,在李某担任威海某乳业有限公司奶粉分厂厂长、刘某担任该厂技术厂长期间,该厂于2002年11月份至2004年4月间,与安徽省安庆市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委托协议,由该商贸公司提供包装物,该乳业公司按双方议定的标准生产“乐自纯”牌奶粉。该商贸公司提供了奶粉样品后,在厂长李某的全面安排下,刘某作为技术厂长通过化验样品得出奶粉的生产配方,二人在明知上述配方中蛋白质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仍安排工人按该商贸公司的订货要求,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工业奶粉贴牌生产“乐自纯”牌系列包括婴儿I段奶粉、婴儿II段奶粉、儿童成长营养奶粉在内共计8个品种的奶粉。到案发时,累计交货244500袋,总货值903741.12元。这些不合格奶粉经该商贸公司大量销往安徽省阜阳市、江苏省淮安市涟水镇、徐州市丰县等地,造成多名婴儿食用“乐自纯”牌奶粉后患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其中安徽省阜南县段郢乡汪寨村村民汪某的女儿阿娇食用该奶粉后,严重营养不良,治疗无效,因并发严重感染致中枢性呼吸衰竭而死亡。经鉴定,“乐自纯”牌奶粉为不合格的劣质奶粉,阿娇的死因与食用劣质奶粉有关。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的办案人员于今年4月赴安徽、江苏两省调查取证。经环翠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今年5月24日将李某和刘某依法逮捕。
责任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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