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公布了小额支付系统的收费标准,该系统已于11月28日起在天津、福建试点运行,并将于明年6月在全国推广。
小额支付系统主要处理2万元以下的交易,目的在于为社会提供低成本的支付清算服务,实现不同银行营业网点的资源共享。本次试点首批开通了5类业务:普通贷记、定期贷记、普通借记、定期
借记以及信息服务业务中的通用信息业务,可以办理代付工资、代付保险金和养老金、个人储蓄通存业务以及代收水、电、煤气费等。上述业务此前需要老百姓在多家银行开户才能完成,通过新系统在一家银行即可实现。
为了保障小额支付系统的正常运行,央行将向通过该系统办理支付业务的参与者收取费用,但央行昨日明确表示,按照“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制定的收费标准,旨在引导支付清算市场服务价格,改进支付清算服务,促进支付系统的建设和发展。
根据该标准,普通贷记、实时借记和实时贷记业务、支付类业务基准价格为0.5元/笔;普通借记、定期借记和定期贷记业务基准价格为0.08元/笔,异地支付业务按基准价格的150%收取汇划费用。同时,为了调节系统运行峰值,均衡各时间段的业务量分布,不同的业务处理时间段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央行人士告诉早报记者,该收费标准主要针对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具体到客户身上的收费将由商业银行自行制定。但他也表示,央行的收费标准将对其进行“指引”。
在小额支付系统开通前,银行同城清算系统也可处理客户跨行转账,不过其时效较慢,有时要一到两天。而随着小额支付系统的上线,除支票等少数业务以外,同城清算系统将被取消。
小额支付系统将与大额支付系统一起构成我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后者已于今年6月正式完成并在全国推广运用,该系统可直接连接1500多家金融机构,日均处理跨行支付业务45万多笔,金额达7000亿元,每笔业务不到1分钟即可到账。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