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德州讯(记者 左丰岐 通讯员 陈洪梅)前几天,德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李大娘家的电视机爆炸了,虽未伤人,但至今提起来李大娘还是心有余悸。知情者说,这是台用了近20年的老电视机,因老化才发生了爆炸。据了解,目前居民家中家电超期服役现象相当普遍,从而引发的问题也接连不断。超龄家电逐渐成为威胁居
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隐形杀手”。
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普遍进入居民家庭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而其平均寿命大约都在10年左右,因此有关人士认为,目前已进入家电报废高峰期。但是,由于许多居民对家用电器使用寿命知之甚少(一般家用电器没有明确标明使用寿命),加之受传统的“节俭意识”影响,使大量的超龄家电仍在服役。而超龄家电服役的后果,除了因效率下降造成能源浪费外,更严重的就是伤人事件频频发生,如热水器超期服役“熏”死人、老旧空调漏电伤人,废旧彩电爆炸害人……据测算,超龄空调每多用1年耗电量就会上升10%左右,如此造成的浪费是相当惊人的。而超龄家电可能引发的人身伤害就更难估计了。
出现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家电生产商在相当多的出售给消费者的家电产品中,并没有标明使用年限和“保质期”,有的则标在很不起眼的位置。一些商家在广告宣传中强调产品的使用寿命长,甚至提供“终生保修”等服务。但是广大消费者并不知道“终生”是多长时间,这种宣传使许多消费者误认为家电没有使用年限的问题。据了解,这个问题在农村和老年人中相当普遍,许多人认为自家的电器质量好不会坏,殊不知家中的电器已成为“隐形杀手”。
不标明使用寿命的原因在哪里?有关人士认为,法律和体制方面存在问题。目前,家电产品还没有像汽车那样的强制报废规定。没有规矩就难成方圆。一些家电生产商的做法就表明了这一点:没有强制规定是不会标明“家电寿命”的。另外,关于家电产品的回收体制及渠道还没有建立,无人为超龄家电“善后”。这种状况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尽快出台解决措施。
责任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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