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出台,从2004级普通高中学生开始,以往每年开考一次的会考科目增为两次,并规定学生可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科目。
省级普通高中学生文化课学习水平考试,也就是常说的会考,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此前我省普通高中会考是按照年级进行,每个科
目每年开考一次。目前普通高中会考每次开考的科目不同,每年1月为高三学科会考,6月为高一、高二学科会考,3月为补考时间。
会考新规将普通高中会考定为每学年2次,时间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3周进行,每次开考的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技术的必修课程,学生应在修习必修课程基本结束即第二学年第二学期末参加第一次考试。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个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形式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决定。
据悉,会考试题的命制和题库建设,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学研究室共同负责。命题的基本原则是,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为依据,适合模块教学特点,难易适度,从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的目标出发,强调对学生所学知识的考查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
会考成绩仍按照A、B、C、D四个等第和实际分数记录,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A,达到75%至89%记录等第B,达到60%至74%记录等第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D,D为不合格等第。成绩为C、D等第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重复参加同一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高的一次记录,但最高记录等第为B。考试成绩为C等第,申请重考的学生,要承担试题费用。(本报记者刘淼)
责任编辑 刘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