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从今年起,山东省实行多年的高中会考制度将取消。昨天,省教育厅出台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细则。自2004级普通高中学生起,学业水平考试将替代会考。
青岛市在学业水平
考试上享有部分“特权”,有较大自主命题权,具体细则不久将出台。
根据规定,学业水平考试每学年组织两次,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3周进行,每次开考的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技术的必修课程,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形式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学生应在修习必修课程基本结束即第二学年第二学期末参加第一次考试。学生可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科目。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第和实际分数记录,D为不合格等第。成绩为C、D等第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重复参加同一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高的一次记录,但最高记录等第为B。
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是获得高中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除此之外,学生还要修够必要的学分,才能获得学业成绩合格证,顺利毕业。(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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