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痛失爱子三年告倒医院
刘女士多次做鉴定终获6万元赔偿
三年前,刘女士(化名)在市南区一家医院生下一名男婴,但孩子在出生不到一个小时因窒息死亡。为了讨回说法,刘女士奔走三年,最终将医院告倒,并获得6万多元的赔偿。
产下男婴窒
息死亡
2002年4月,刘女士进入医院待产,因为胎膜早破等原因,医院随即将刘女士送进手术室实施剖宫产手术。随后,刘女士产下一名男婴,但因婴儿重度窒息,医院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抢救,最终婴儿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刘女士一家人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操作不当,并向医院提出20万元的索赔要求。但院方认为刘女士在妊娠期间就没有做好检查及生产准备,刘女士证明不了婴儿窒息死亡与院方有关。
接生医院赔偿6万元
刘女士出院后,多次到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及省医学会等鉴定部门鉴定,并最终在2004年底,由省医学会出具了“分娩胎儿过程中医院操作不当导致婴儿死亡,医院应负主要责任”的鉴定结果。随后,刘女士以此结果将医院告上法庭,经过审理,市南区法院于日前作出判决,医院赔偿刘女士各项损失6万多元。(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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