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青岛讯(通讯员刘处记者姜淑芹)居高不下的医疗费用里,有不少钱是以“开单费”、“信息费”、“赞助费”、“新药试验费”的名义,被“洗”进了某些医生某些医院的私人腰包和小金库。青岛市今年下半年立案查处了12起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共罚没案款65万余元。
今年下半年以来,青岛市纠风
办、工商局等多个部门联合起来查处医药商业贿赂行为,共组成13个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市64家医疗机构、42家医药生产企业和近百家药品经销单位进行详细摸底,发现商业贿赂现象主要发生在公办医疗机构。这些市民最信赖的大型或较大型医院,在医药购销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收受“赞助费”、“宣传费”、“新药试验费”、“回扣”等行为。在整个医药购销链条的各个环节,“通关”花样层出不穷,药品生产商、经营商以及医疗器械经营公司与医院、医生作为利益共同体,互相勾结,有的厂家直接给医院账外回扣,有的厂方医药代表付给药品处方医生“开单费”、“信息费”,有的医药公司给予医院公益性“赞助费”、“捐赠”。
检查人员发现,青岛城阳区某药业公司为促进药品销售,每年制定出一定比例的临床促销费,由业务员统计出各医院大夫给患者开具药品的数量,按数量、比例结算出临床促销费金额,给各开药大夫报销相应金额的发票,发票由会计做账,列入企业销售费用科目,仅2002年11月一个月就报销发票7400余元。该企业被处以罚款2万元。
责任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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