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2006年元旦、春节的脚步渐近,市工商局决定从11月底开始,提前启动“两节”市场净化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以“强化监管执法能力、深入整规市场秩序”为主题的集中执法行动,让广大消费者过一个高兴安全的“两节”。
据介绍,此次行动是为了深入贯彻国
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求,也是工商系统“小局大所”改革后组织的首次大规模、综合性集中执法活动,是检验改革后监管执法能力的一次“大阅兵”。此次执法活动将在全面清理、检查、整治、规范的同时,突出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商品和重点违法行为的监管。
重点部位:一是全市范围内的各大综合商场、超市,尤其是经营各类食品的超市及个体商店、批发市场;二是药品及医疗器械批发、销售商店,重点是批发、销售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药物的单位;三是农资市场,特别是经销种植、养殖农资的商店、场所;四是电子产品市场,重点是家用及通讯器材批发、零售商店、柜台等;五是批发、销售名牌服装、皮具及相关奥林匹克标志的市场、专柜等;六是禽类及野生保护动物私下交易的场所;七是建筑、装饰材料市场。
重点区域:一是日常监管相对薄弱的城乡结合部;二是容易出现制假储假窝点的集贸市场周边地域;三是外来人口相对集中,无照经营较为突出的区域;四是车站、港口、码头等商品交易旺盛的区域。
重点商品: 突出以下五类商品:一是食品,尤其是过期变质食品、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散装、套装食品、使用违禁药品制造的水发海产食品及假劣酒类食品;二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及其他药物;三是化肥、农药、农膜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四是假冒、仿冒他人商标的服装、箱包、酒类及汽车配件等;五是各类电子产品,重点查处走私、翻新手机,假冒及质量不合格手机电池、充电器等相关产品。重点违法行为:
一是制售假冒伪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利用合同、传销等手段进行商业欺诈的行为;三是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上刊登、发布违法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四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五是走私贩私、制黄贩黄等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局长李国华说,这次集中执法活动,不是单项的执法行动,而是在新的监管体制下的一次综合性的执法活动。搞好这次活动不仅是当前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需要,也是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食品安全“五个重点五个确保”要求,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提前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市场的监管的需要,同时也是为2006年全面推进综合执法组团发展工作,全面提高监管执法能力的一次“合成演练”。
李国华局长表示,全市工商系统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要求,采取“拉网”检查方式对辖区内各类经营主体一户不漏地进行检查,边检查,边规范。对一般违法行为,虽造成不良后果,但不严重的,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责令限期改正;对重大违法行为,尤其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对群众身体健康构成威胁的,依法按照处罚上限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阎格宁通讯员袁丽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