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里有青岛金盾世纪阳光加油站的油票900多升,但最近加油站张贴出告示说,2005年的油票只能使用到今年年底,过期的按作废处理。”昨日,司机王先生向早报服务热线82881515反映说,剩余这么多的油票,他无论如何也用
不了这么多。
今年6月份,王先生在这家加油站购买了2万多元的0号柴油油票,但随后车辆因维修停用了一段时间。他想置换成其他型号的油给其它车辆使用,但按这家加油站的规定,置换油票就得赔钱。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山东路的青岛金盾世纪阳光加油站看到,收款处的窗口上张贴了两张年底油票作废的告示。刚给车辆加上油的司机乔先生告诉记者,他开的是一辆面包车,购买的是90号汽油,看到油票要过期作废,就准备换成93号汽油给单位的轿车使用,但这家加油站却按照10升90号油票换9升93号的油票的比例来置换。“这样一来我们岂不是亏大了。”乔先生无奈地对记者说。
加油站的董站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加油站之所以有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便于确认当年的销售量。董站长随后向记者出示他们出售的油票,背面上面就写明是2005年12月31日前使用的字样。对于客户提出的置换油票要贴钱的问题,董站长承认,他们的这些规定类似“霸王条款”,他准备向领导汇报后给予解决。记者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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