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记者25日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43岁的柴某因在网上进行“裸聊”而被公安机关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向该院提请批捕,由于对柴某的定罪没有法律依据,检察院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8月9日,北京市网络监察部门在263
网站上巡检时发现,一个聊天室内的5男1女正在进行淫秽表演,后经侦查找到了6人中的柴某。 柴某被逮捕后,检察官对如何对柴某参与“裸聊”案件的定性犯了难。法律上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淫秽表演罪以及聚众淫乱罪都难以靠得上。律师称,柴某的行为可以按违反公序良俗进行治安处罚,但法律上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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