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岁了还闹离婚,这在法院也是件新鲜事,当事人李老汉(化名)准备打离婚官司时,发现一处原本应该属于他和老伴的房子已过到了继女名下,于是,他立即决定,先告继女要房权。24日,市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老汉诉称,1964年,他与张女士(化名)的母亲结婚。1999年,两人将在西仲的一套80多平方
米的住房买了下来。后来,李老汉的老伴患上了精神分裂症被继女接走照料,李老汉很少见到老伴。争取多次没有结果后,李老汉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请求。代理律师调查发现,李老汉夫妇此前住的那套房子早在2004年就已经过到了继女的名下。
法庭上,张女士表示,她和母亲早在1958年就住在这栋房子里,而李老汉是1964年才与母亲结婚的,因此房子应该是母亲的个人财产。2004年,母亲将房子以1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她,张女士当庭拿出了一份买卖协议作为证据。法院将择日对本案作出判决。(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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