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保障离休人员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人员的医疗需求,提高定点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日前青岛市出台《特殊人员医疗保障调剂金使用暂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这些特殊人员的医疗保障调剂金按统筹医疗费的15%提取,其中3个百分点用于风
险调剂金,剩余12个百分点作为大病调剂金,专门用于各定点医院收治患大病特殊人员的费用调剂。 在具体使用上主要分两部分支付,其中一部分用于尿毒症透析、冠脉支架植入术、冠脉搭桥术、脑血管支架植入术、心脏永久起博器植入术、心脏瓣膜植入术、人工关节置换、器官移植和抗排异治疗等8规定病种的费用补助;另一部分用于其它危重疾病的费用补助。(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