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简化手续提效能市工商局推出系列改革措施方便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
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为适应“小局大所”改革和实施企业信用分类微机化监管的工作实际,进一步简化年检验照手续,提高年检验照效能,有效地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动态监管,市工商局决定在2005年度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中推出一
系列改革举措。
企业年检
七成企业属地年检
据介绍,2005年度企业年检中,在各分(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含私营),除分(市)工商局需实行“直通车服务”上门年检的企业和锁定企业外,原则上一律按辖区由工商所负责年检,实行属地年检的企业不低于年检企业的70%;外资企业除市局锁定的个别企业外,继续实行市局委托分(市)局按辖区进行联合年检,分(市)局不再下放至工商所。
全面实施网上年检
2005年度企业年检将取消年检书式申报,所有企业一律实行网上申报、按年检管辖进行预审。市局企业注册局、信息中心在11月底前完成对网上年检软件的修改,内资、私营企业按属地(工商所)设置网上预审权限,外资企业按辖区(分、市局)设置网上预审、分流审核(可选)权限;新的软件要与登记数据库、分类监管数据库、案件数据库联通互动。
试行企业分类年检
市工商局将进一步扩大免检企业的认定工作,取消对免检企业认定户数的比例限制,在严格标准的前提下,扩大认定数量;取消统一颁发免检证书和牌匾的做法,由企业自愿决定是否领取牌匾和证书;取消免检企业公告费,免检企业的公示及公告一律通过红盾网站刊发,不再另行收费。对列入市政府“直通车服务”的企业、200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2004年度青岛“百强”民营企业,只要无违法行为及预警信息的可直接认定为免检企业。
对A类和无任何预警信息的企业(重、热点行业、高危行业企业及总局、省局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实行“年检备案制”,即由企业作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年检机关根据企业守法情况和日常监管信息,对其申报材料免予检查,当场予以备案通过年检;
对B、C类企业和有预警信息的企业实行“年检审查制”,即由年检机关对不符合当场备案条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检查,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依法予以查处,在未发现企业有新的违法行为后予以通过年检。特别对查无下落、擅自变更注册地址的企业,应依法进行处理后再通过年检。
个体验照
据介绍,自2005年1月1日开始,个体工商户按登记主管机关营业执照上核定的成立日期,在每满一年后的第一个月内到所属辖区工商所提报验照材料,进行验照。
工商所要按个体工商户每月应参加验照的业户名单,向每个业户发放《验照须知》和《个体工商户验照登记表》,告知应参加验照的月份,验照需提交的有关材料和到期未参加验照的相关责任;要在工商所注册大厅设立个体工商户滚动验照受理窗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明确各自职责,规范验照工作。
对未按规定时间报送验照材料验照的个体工商户,由工商所发出《逾期验照提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补办验照手续;对限期内仍不办理的,逐户核查确定吊销名单,在验照截止日期两个月后吊销营业执照。工商所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验照的各类信息数据,建立个体工商户验照书式档案,保证机读档案与书式材料的一致。格宁丽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