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晓清)
30岁的张涛从外地刚到北京站,就命丧于多名“的哥”的拳脚之下,参与殴打的4名司机被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10年到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附带赔偿张涛家人45万余元。
张涛的母亲认为杀人应该偿命,而4人则以量刑过重上诉至二中院,近日,二中院就该案作出终审裁定
,维持了原审法院的刑事判决。
原审法院分别判处李德全有期徒刑14年;判处马永盛有期徒刑12年;陈河有期徒刑11年;杨金城有期徒刑10年。宣判后,4被告表示要上诉。
今年1月11日凌晨,30岁的张涛带着11岁的侄子从齐齐哈尔乘火车抵京,在北京站前过街天桥下,问富康出租车司机马永盛,到“新世界”多少钱,马说50元,张说马“太黑心了”,两人争吵并厮打起来。
旁边有几个黑车司机拉架,一个绰号“老牛”的(真名袁宝明,在逃)带头打了张脑袋一拳,分散在周围“趴活”的黑车司机,聚拢过来围攻张涛,在多个司机的拳脚下,跑了几步的张涛倒在地上,因脑干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而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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