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5-11-23 04:30:43
通知 刘刚、梁宇,因你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长期旷工,本所已决定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但无法将处理决定送达给你们本人。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并通知你们于2005年11月25日之前到本所所办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责任自负。钢铁研究总院青岛海洋腐蚀研究所2005年11月22日
刘刚、梁宇,因你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长期旷工,本所已决定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但无法将处理决定送达给你们本人。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并通知你们于2005年11月25日之前到本所所办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责任自负。钢铁研究总院青岛海洋腐蚀研究所200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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