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财经专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11月21日,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中国民航总局已发出通知,在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中暂取消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截止日期,待燃油附加费新政策出台后,再做调整。不久前中航协“上书”民航总局,要求延长燃油附加费征收时间的请求终于获准。:
在海航发出的《关于暂时
取消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截止日期的通知》中,记者看到,“根据《民航总局关于暂取消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截止日期的通知》,各销售单位在销售航班日期为2006年1月1日(含)后的客票时,继续按现行规定收取燃油附加费。
已销售的未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客票暂时不补收,待民航总局正式文件出台后再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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