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我市制订的《青岛市特殊人员医疗保障调剂金使用暂行办法》目前已经下发执行,内容是进一步保障我市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人员的医疗需求,提高定点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 据了解,根据《办法》规
定,这些特殊人员的医疗保障调剂金按统筹医疗费的15%提取,其中3个百分点用于风险调剂金,剩余12个百分点作为大病调剂金,专门用于各定点医院收治患大病特殊人员的费用调剂。补助比例根据各定点医院收治病人费用的实际发生额,按不超过调剂金总量的原则测算。 具体地说,主要分为两部分支付:一部分用于包括尿毒症透析在内的8种规定病种的费用补助;另一部分用于其它危重疾病的费用补助。(记者潘修雷) 相关链接 8种规定病种分别是:尿毒症透析;冠脉支架植入术;冠脉搭桥术;脑血管支架植入术;心脏永久起搏器植入术;心脏半膜植入术;人工关节置换;器官移植和抗排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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